18

八月 2020

《日照市高校毕业生补贴发放办法》部分内容

● 在日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在站期间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
● 择业期(毕业3年内,下同)到我市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给予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
● 择业期到我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年内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400元社保(房租)补贴。
● 择业期到我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给予每月800元补贴,自2018年应届毕业生开始发放。
● 2020年7月22日后到我市企业就业的择业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年内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给予每月800元补贴。
● 对省属驻日照高校引进的择业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通过申报认定的方式,3年内由市级财政给予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
● 对国家、省属驻日照企业引进的,符合日照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专项和重点产业发展要求的择业期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经认定,3年内由企业在我市税收收入缴纳地同级财政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2000元生活补贴和400元社保(房租)补贴、800元补贴。
● 自主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3年内由所创办单位在我市税收收入缴纳地同级财政给予每月1100元补贴。

关注我们